为了了解财会行业从业人员的加班情况,网站上投放了《财会行业从业人员加班情况调查问卷》。调查期间为2005年6月10日至2005年8月22日,调查样本量为967个,扣除无效样本量26个,有效样本量为941个。该调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今社会财会从业人员网上群体的加班情况。
一、 财会人员对劳动法的了解程度:
在调查财会人员对劳动法的了解程度选项中,仅有8.18%的人对《劳动法》中关于加班时间和报酬的规定一点都不了解;一半人选择“了解一点”。40%左右表示很了解。

进一步分析,我们发现财会从业人员的职位越高,他们对《劳动法》的内容越了解。高层管理人员中62.86%对劳动法很了解,所占比例最高;而在普通工作人员中仅有33.42%人表示对劳动法很了解,所占比例最低。且高层管理人员对《劳动法》一点不了解的比例为零,远低于其他人员。

由上表可以看出,欧美外企人员、会计中介机构和国有企业人员对劳动法了解程度较高,而行政事业单位、民营企业人员、股份公司和日韩外企人员对劳动法了解程度较低。
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对劳动法了解程度较低的原因,可能是因为这部分人员的劳动工资制度由人事部规定,不适用劳动法。(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部发〔1995〕309号3.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规定 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人员;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适用劳动法。 4.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 员,以及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劳动法。)

性别差异也影响对劳动法的了解程度,男性从业人员对劳动法的了解程度略高于女性。



随年龄增长和阅历增加,对劳动法的了解程度明显随之增长,25岁以下对劳动法很了解的人员占1/4左右,而40岁以上则超过50%。 25岁以下对劳动法完全不了解的比例占1/5左右,而40岁以上这个比例为零。
已婚人士对劳动法的了解远高于未婚,同时有子女人员对劳动法了解远高于无子女者。可见,婚姻、家庭、子女对人职场心态的影响很大,有了家庭和子女的人会更加注重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