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96.49%的财会人员存在加班现象,加班多在工作日和周末进行
财会人员加班时间如下表:

在调查财会人员身边其他同职业人员的加班程度时,62.91%的人选择“和我差不多”、11.37%的人选择“比较我多”,另有25.72%的人选择“比较我少”。可见在财会行业中,加班现象十分普遍。
(三)职位不同,加班内容也不同
在对参加调查人员的加班内容的调查上,我们发现不能管理层的加班人员的加班内容也有较大差别,其中普通工作人员的加班多是为了完成“未如期完成的工作”和赶报表等“定期性加班”。而高层管理人员的加班大多是“工作应酬”和为了应对突发性工作的“偶然性加班”。详细情况如下表:


三、 违反《劳动法》规定的加班现象普遍
《劳动法》第36条有明确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劳动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但是经过调查每月加班超过36小时的占有效调查样本的36.2%,看来违反《劳动法》的加班情况十分普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