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加强公司银行资金内部控制,保证资金使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使用银行资金的所有业务过程。
3、职责
3、1出纳负责票据的保管及收付款项的办理。
3、2出纳负责“承兑汇票登记簿”的建立及登记。
3、3总公司总经办财务专员负责授权范围内支付款项的审批。
3、3总公司总经办财务助理负责本制度的编制、培训落实与监控执行。
3、4财务部门负责制度的审核确认及执行。
3、5总公司企管部负责协助本制度的编制与审核。
3、6总经理负责本制度的批准执行。
4、内容
4、1支票领用管理
4、1、1经办人将经过批准后的《请款单》(依据金口公司《借款和费用报销及款项审批程序》制度)交出纳。
4、1、2出纳填写《支票领用审批单》交总公司总经办财务专员审核。
4、1、3出纳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
4、1、4经办人在支票存根上签字后领取支票。
4、1、5出纳将支票存根报总经理签字确认。
4、1、5内部提现由出纳填写《支票领用审批单》,日累计提现金额在20000元(含)以下的由财务专员审核后可直接办理,支票存根事后集中报总经理补签,20000元以上须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办理提现。
4、2支票核销管理首席财务官 http://cfo.icxo.com
4、2、1经办人将付款或提现后的支票存根和有关发票等单据签字后交出纳。
4、2、2出纳人员核对有关金额是否相符。
4、3承兑汇票保管管理
4、3、1业务经办人将收取的承兑汇票交于出纳并签收。
4、3、2出纳根据承兑汇票登记“承兑汇票登记簿”;往来帐会计开具一式二联到票收据。一联给经办人;一联做帐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