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紫金矿业董事长陈景河在上杭县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独家专访时也给出类似说法,否认低价转让是偷税,同时坚持称有《股权激励协议书》,符合法律程序和规定。
另外,紫金矿业宣传部部长黄连池表示,受让过程中,是对方(金山贸易)缴税,据了解都已按规定缴纳,不存在偷税的情况,“国税总局调查也没有说有什么问题。”
税务部门要请紫金员工“喝茶”
陈景河表示,2000年到2007年,紫金矿业累计上缴财政利税28.7亿元(含分红),个人所得税8406万元,对当地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据陈本人称,在与金山贸易的股权转让中所谓的偷税不存在。不过,《每日经济新闻》从确切渠道获悉,紫金矿业数名员工的个人所得税问题引起税务部门关注,税务部门已展开调查。据称,税务部门正在进行摸底调查,准备约谈相关人士。
对于税务部门的最新举动,前日紫金矿业负责与媒体沟通的人士表示,紫金矿业已按规定纳税,员工所有收入包括分红,不存在没扣税的情况,个人有没有申报是个人申报,如果有漏网的,应该是个人行为。
B对话陈景河
陈景河:肯定有协议书没法律问题
紫金矿业回归A股,同时旗下紫金山金(铜)矿被命名为“中国第一大金矿”。4月25日晚,陈景河匆匆从上海赶到福建上杭县,参加紫金矿业在总部举行的庆祝大会。此时对陈景河而言,可以说是双喜临门,紫金上市首日表现不俗、他本人身家暴增。
4月26日上午9点,身着白色衬衣、斜纹深红领带、深色西服,身材魁梧、一脸喜气的陈景河出现在庆祝大会现场。在活动间歇,陈景河接受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独家专访,以下内容根据对话内容整理,部分文字在保留原意的基础上有删节。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下称NBD):举报信说,你和金山贸易的《股权激励协议书》是伪造的。
陈景河(以下称陈):这个股权的发展比较复杂,我们应该披露的已经披露了,不可能再给你讲其他什么。很多人可能不太清楚,我们做得非常规范,因为有些政策的规定,原来的股权结构复杂,后来一转让,有些人就没有,有人故意找事。
NBD:据说你受让的金山贸易那部分股权,本来就是你自己的。
陈:我不能跟你谈这个事,这个你自己判断。和金山贸易的转让是按照股权激励的方式来做的。
NBD:有没有激励?我们希望看一下协议书。
陈:那肯定有的。
NBD:你和金山贸易0.1元/股之价的转让,外界认为这么低的价格,说是规避税收,甚至有人认为转让过程中有偷税行为。
陈:至少在法律上来说,它是没有问题的,没有问题。
NBD:据我们得到的消息,国家税务总局针对税收一事进行过调查!
陈:查过,但是没问题。